S标准T2+T3优先级 6.0合规辞退五步法量化目标签收留痕程序正义

HC-03 · 绩效改进计划(PIP)文书与合规流程

想给绩效差的员工「机会」· 结果解除时被认定「变相刁难」赔了 2N

!
演示模式 · 可视化预演

本页展示的是「应该怎么跑、每一步看什么、交付什么」,用的是真实业务格式的脱敏构造数据, 不宣称已接入客户生产系统,也不承诺任何效率提升百分比。 案例设定:恒锐精密(虚构)装配工刘某连续三个月产量垫底、不良率超标。业务主管想直接辞退,HR 经理陈芳知道「不能胜任工作」的解除要走完整程序 —— 考核证明、培训或调岗、再次不胜任、提前 30 日通知,每一步都要书面。这套文书没人会写。

产量缺口
表面 32%
排班修正后
真实 14%
合法解除
N 27,000 元
违法解除
2N 54,000 元
输入

HR手上能拿到的东西

不需要整理格式、不需要改文件名 · 直接拖进对话框
01_刘某_近四月考核数据.xlsx
产量、不良率、出勤 —— 「不胜任」的证据要从这里长出来
生产记录 · 周转磊汇总
02_车间排班与夜班产能记录.xlsx
排班表 + 夜班产能历史 —— 修正绩效基数的依据
生产计划员 · 与 PR-04 排班表同源
03_岗位职责与产出基准_装配岗.txt
装配岗的职责与常规产出基准 —— 「不胜任」的和这个比,不和最好的员工比
现行岗位标准
04_历史沟通记录_装配岗.txt
主管与刘某的历史沟通 —— 有多少算多少
主管微信 + 周会记录

注意标橙色那一份 —— 02_车间排班与夜班产能记录.xlsx。它生产计划员 · 与 PR-04 排班表同源,平时压根不在核对范围里。这个场景的价值,很大一部分就来自把它读进来。

提示词

就说这么几句

没有模板、没有表单 · 专业规则由 Skill 兜底
装配工刘某连着三个月产量垫底,主管要辞退。我知道直接辞不合规,得走绩效改进流程,但文书不会写。 他的考核数据、岗位职责、排班记录都在这。目标怎么定才既合理又能达到辞退标准,你帮我把好关。 他一直上夜班这个因素你看看有没有影响。 做成一套能直接执行的文件,拒签的情况也要有预案。

短是因为「五步法日期链、目标合理性规则、拒签预案、证据硬度分级」都在能力包里。

触发

主管要辞退 · HR 要程序

「不能胜任」的解除 · 每一步都要书面

按《劳动合同法》第 40 条,「不能胜任工作」的解除要走:考核证明不胜任 → 培训或调岗 → 再次不胜任 → 提前 30 日通知或代通知金。跳过任何一步都是违法解除(2N)。直接辞退最省事也最贵。

1

事实整理 · 「垫底」要翻译成可举证的表述

数据对照岗位基准,不是对照最好员工
表述证据力问题
「产量垫底、态度消极」(主管原话)零无数据、无记录、无法举证
「7 月产量完成率 68%,低于岗位基准 32%」中有数据 —— 但基数没修正(见第 2 步)
「不良率 1.4%,超岗位基准 1.0%」中全组平均 1.2% —— 仅高 0.2 个百分点

「态度消极」这类词从 PIP 依据里删掉 —— 没有任何客观记录支撑,写进去只会稀释真正站得住的产量数据。证据宁少而硬,不多而软。

这一步的看点 · 排除性结论,砍掉一条站不住的依据「『工作态度差』可以从 PIP 依据里删掉 —— 没有任何客观记录支撑,写进去只会稀释真正站得住的产量数据。」

仲裁庭看证据的耐心是有限的:三条硬证据胜过十条软描述。删掉软证据不是示弱,是让硬证据更响。
2

排班修正 · 真实缺口是 14%,不是 32%

夜班因素不剔除,PIP 的目标基数就是错的
口径缺口依据
表面缺口(vs 白班基准)32%7 月完成率 68% vs 基准 100%
夜班历史折损18%近 12 个月夜班人均完成率均值 82%
真实缺口(vs 夜班基准)14%82% − 68%

真实缺口 14% 依然构成「不胜任」的事实基础(低于岗位基准),但 PIP 的目标必须设在修正后的基准上 —— 否则员工一句「我一直上夜班」就能让「不胜任」的证明塌一半。

这一步的看点 · 从考核数据里发现了目标定错的旧账刘某 5 月起被固定排夜班、其他人全在白班 —— 夜班产能历史均值比白班低 18%。

也就是说:表面 32% 的绩效缺口里,18% 是排班的账,真实缺口只有 14%。这个修正来自排班记录与产能历史的交叉 —— 两份数据各自「正常」,对到一起才发现 PIP 的基数错定了。不修正的后果很具体:仲裁时员工一提排班,公司的不胜任证明就塌一半。
3

目标设定 · 合理且可达成是合规点

「变相刁难」的目标会让整个 PIP 反转
被拦目标问题替换目标
「不良率降到全组平均(1.2%)以下」改进空间近乎为零(当前 1.4%,仅高 0.2 个百分点)—— 变相刁难的典型特征「不良率降至 1.2% 且维持 30 天」
「产量完成率 100%(白班基准)」夜班因素未修正 —— 换算后等于要求超夜班均值 18%「夜班口径完成率 ≥90%(= 夜班基准的 110%)且维持 60 天」

目标合理性是仲裁审查点:设在「岗位基准」而非「优秀水平」—— 有难度、够得着、可证明,三个条件缺一个,PIP 就从管理工具变成赔偿凭证。

这一步的看点 · 该拦的地方拦住了主管最初的目标是「不良率降到全组平均以下」—— 刘某当前 1.4%、全组平均 1.2%,改进空间只有 0.2 个百分点,几乎不可能达成。

这正是仲裁里「变相刁难」的典型特征 —— 目标定成必败,PIP 的整个程序正当性就反转为违法辞退的证据。拦下这条目标,拦的是 2.7 万的赔偿风险(合法解除 N 27,000 vs 违法解除 2N 54,000)。
4

五步日期链 · 每步有日期有签字位

程序倒置的教训直接写进流程
步骤时间点文书签字
① 考核证明(不胜任事实)本周《不胜任事实确认单》(数据+排班修正口径)主管+HR+刘某
② PIP 启动面谈证明后 3 日内《绩效改进计划协议》(目标+期限+支持)三方
③ 改进期(60 天)协议生效起双周辅导记录 + 排班调整(调回白班)主管+刘某
④ 期末评估期满 5 日内《改进评估表》(对照目标逐项)三方
⑤ 结果处理评估后 10 日内合格转正常 / 不合格 → 调岗或解除程序HR+管理层

注意第 ③ 步里的「排班调整(调回白班)」—— 支持措施与排班修正口径一致:既然按夜班基准考核,就得给他白班的条件去达到。这是「公司尽到义务」证据链的一部分。

这一步的看点 · 从历史里想起了程序倒置的代价去年珠海那两起案子:先口头辞退、后补考核评分 —— 程序倒置,各赔 8,100 / 5,021 元。补出来的证据反而坐实违法。

所以本流程的每一步文书都带日期位与签字位,「考核必须先于辞退存在」这条规则写死在流程第 ① 步 —— 不靠经办人懂法,靠流程防呆。
5

支持记录与拒签预案 · 程序的两个保险

「给了机会」要公司先证明 · 拒签要不中断流程
支持措施记录方式
排班调整(夜班→白班)排班表变更记录 + 本人确认
双周辅导(主管 30 分钟)辅导记录(内容+日期+双方签字)
工艺培训(1 次)培训签到 + 考核成绩
拒签预案《拒签情况说明》(两名见证人签字)+ 邮件/微信送达记录 —— 程序不因拒签中断

「给了机会没抓住」要公司先证明「给了机会」—— 四项支持记录就是这份证明。拒签预案则保证流程不会卡在「不配合」上。

这份 PIP 还不能启动 —— 两个前置件没齐
① 《不胜任事实确认单》未经刘某本人签字确认 —— 没有这一步,改进期从哪天起算都是争议;② 排班调整(夜班→白班)需生产口先确认可行性 —— 支持措施写在协议里却兑现不了,等于亲手递「刁难」的证据。

方案 A(本周闭环 · 推荐):主管 + HR 与刘某做一次 30 分钟面谈,现场签事实确认单;生产口确认排班调整后,PIP 协议下周启动 —— 程序完整,60 天改进期在 10 月中旬到期。
方案 B(协商先行):跳过 PIP 直接协商解除(N+1 = 32,400 元)—— 省 60 天周期与流程风险,代价是比合法解除(N = 27,000 元)多付 5,400 元,且开「绩效差也能拿钱走」的先例。
A 的 5,400 元差价买的是程序正当与先例管理;B 买的是速度。决定权在管理层 —— 但两条路的账都摆齐了。
之后

这一次跑完,公司多了什么

不讲省了多久 · 讲少了几个隐患、沉淀了什么
✓
「不能胜任」解除第一次有了完整的五步文书 —— 每步的日期链就是抗辩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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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班因素对绩效基数的影响被数据修正 —— 目标错定的风险提前拆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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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变相刁难」的典型错误(不可能目标)被拦在启动前 —— 证据宁少而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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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拒签的预案备好 —— 程序不会卡在「不配合」这一步

追问现场可能被问到的

答不上来的问题,比答得漂亮的问题更能决定这场演示的结果

PIP 期间员工就是不好好干怎么办?
改进期的支持记录就是为此准备的 —— 只要「给了机会」有证据,期末评估不达标即可进入结果处理。
走完五步就一定能合法辞退吗?
程序合法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 —— 还有调岗合理性等审查点。文书包里标了风险点,重大解除建议过一次法务。
他要是 PIP 期间辞职了呢?
那正是 PIP 的合法结果之一 —— 公司没有 2N 风险,且流程文书证明了管理正当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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